靖遠發(fā)電有限公司廠內5.5MW光伏發(fā)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5.5MW/6.788MWp,其中凈化站部分裝機容量4342.26kWp(交流側3500kW);靖遠電廠部分裝機容量2445.3kWp(交流側2000kW)。
(2)共劃分1個1.8MW、1個1.7MW和1個2MW光伏子陣,每26塊組件串聯為1個光伏組串,每26/27路組串接入1臺300kW組串式逆變器,1.8MW光伏子陣由6臺300kW組串式逆變器接入1臺1800kVA(2000KVA)的箱式變壓器,經電纜接入水廠10KV廠用系統(tǒng)(101M);1.7MW光伏子陣由5臺300kW和1臺196kW組串式逆變器接入1臺1700kVA(2000KVA)的箱式變壓器,經電纜接入水廠10KV廠用系統(tǒng)(102M);2MW光伏子陣由6臺300kW和1臺196kW組串式逆變器接入1臺2000kVA的箱式變壓器,經電纜接入廠內6KV廠用系統(tǒng)(73M).本項目需在水廠10KV配電室101M、102M各增加1個并網間隔。
(3)招標范圍:項目的方案及初步設計、勘察、設計、采購、場地平整、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管理及為達到實現項目并網發(fā)電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安評、職業(yè)健康評價、水土保持出具報告及評審,同國網公司等部門接洽并取得相關許可文件。土地補償費由招標人承擔)。投標方必須服從招標方單位的統(tǒng)一協調管理。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計劃工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4 建設地點: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qū)電力路4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國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證明材料)。
3.2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的掃描件)。
3.3 投標人應具有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不含截止當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1份,且均已完工(須提供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頁、合同范圍頁、簽字頁等以及 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或業(yè)主出具的完工證明等資料)。
3.4 擬委派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的在職職工,具有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在光伏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及以上職務的經歷(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或證明文件),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
3.5 設計負責人:具有工程設計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工程職業(yè)資格證書,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在類似項目中擔任過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或證明文件),提供國家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證明。
3.6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證書有效期應覆蓋開標日期,并有證書本人簽字。日期過期或證書缺少簽字的,允許澄清補正,成功澄清補正的,視為滿足相關資格要求,但視為投標文件編制質量較差,評審時按“相應評分辦法”(如有)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4年07月16日 09時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 16時00分。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7月16日 09時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 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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