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項目業(yè)主為上海申遠匯風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上海申遠匯風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中的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招標人:上海申遠匯風能源有限公司
(3)項目名稱: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
(4)本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測相關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測量、勘察工作,不含海纜穿堤測量、勘察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涉及海域地形測量、初步勘察、詳細勘察詳;設計相關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設計工作,不含海纜穿堤設計、測量、地勘;工作內容主要涉及: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詳見招標文件中技術標準和要求。
(5)合同期:參照項目進度節(jié)點要求(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
2.2工程概況
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概況:
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上海臨港海上風電一期示范項目海域內。場址離岸距離10-16公里,場址面積約14.8平方公里,場址水深約10m。場址擬建設約500MW海上光伏項目,容配比為1:1.3-1:1.4。
光伏電場通過場內66kV海底電纜連接至新建的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后,通過2回220kV海纜送至1座新建的220kV陸上集控中心。陸上集控中心擬置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東港大道987號旁,規(guī)劃占地約12畝。
2.3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內容為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2.3.1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報告編制
勘測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測量、勘察工作,不含海纜穿堤測量、勘察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涉及:海域地形測量、初步勘察、詳細勘察。
2.3.2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設計相關報告編制
設計相關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設計工作,不含海纜穿堤設計、測量、地勘。
2.4總體進度安排
合同期:參照項目進度節(jié)點要求(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
項目主要進度節(jié)點要求如下:
勘測相關工作擬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相關工作;其中測量、初步勘察工作擬于2025年4月中旬完成,詳細勘察工作擬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
設計相關工作擬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相關工作;其中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擬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施工圖設計擬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圖編制擬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下列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1)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海洋測繪乙級或以上資質;
3)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
(3)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至報名截止日,投標人須具備:
“國內獨立承擔500MW(含)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測設計或EPC總承包”或“國內獨立承擔200MW(含)海上光伏項目勘測設計或EPC總承包”合同業(yè)績1份;以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等業(yè)績證明材料。
(4)人員配備要求:項目負責人需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項目組成員具備3名及以上的高級工程師;以上均須提供職稱證書。
(5)投標人在"信用中國"未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gsxt.saic.gov.cn)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在線發(fā)售
4.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北京時間)。
2.1項目概況
(1)招標人:上海申遠匯風能源有限公司
(3)項目名稱: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
(4)本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測相關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測量、勘察工作,不含海纜穿堤測量、勘察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涉及海域地形測量、初步勘察、詳細勘察詳;設計相關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設計工作,不含海纜穿堤設計、測量、地勘;工作內容主要涉及: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詳見招標文件中技術標準和要求。
(5)合同期:參照項目進度節(jié)點要求(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
2.2工程概況
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概況:
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上海臨港海上風電一期示范項目海域內。場址離岸距離10-16公里,場址面積約14.8平方公里,場址水深約10m。場址擬建設約500MW海上光伏項目,容配比為1:1.3-1:1.4。
光伏電場通過場內66kV海底電纜連接至新建的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后,通過2回220kV海纜送至1座新建的220kV陸上集控中心。陸上集控中心擬置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東港大道987號旁,規(guī)劃占地約12畝。
2.3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內容為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設計。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2.3.1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勘測報告編制
勘測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測量、勘察工作,不含海纜穿堤測量、勘察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涉及:海域地形測量、初步勘察、詳細勘察。
2.3.2上海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主體設計相關報告編制
設計相關工作范圍為光伏場區(qū)、海上升壓站、集電海纜及送出海纜的設計工作,不含海纜穿堤設計、測量、地勘。
2.4總體進度安排
合同期:參照項目進度節(jié)點要求(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準)。
項目主要進度節(jié)點要求如下:
勘測相關工作擬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相關工作;其中測量、初步勘察工作擬于2025年4月中旬完成,詳細勘察工作擬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
設計相關工作擬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相關工作;其中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擬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施工圖設計擬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圖編制擬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下列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1)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海洋測繪乙級或以上資質;
3)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
(3)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至報名截止日,投標人須具備:
“國內獨立承擔500MW(含)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測設計或EPC總承包”或“國內獨立承擔200MW(含)海上光伏項目勘測設計或EPC總承包”合同業(yè)績1份;以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等業(yè)績證明材料。
(4)人員配備要求:項目負責人需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項目組成員具備3名及以上的高級工程師;以上均須提供職稱證書。
(5)投標人在"信用中國"未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gsxt.saic.gov.cn)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在線發(fā)售
4.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4日(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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