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驊港煤炭港區(qū)五期工程總承包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黃驊港煤炭港區(qū)五期工程總承包項目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新建4個7萬噸級煤炭裝船泊位,突堤長度1349m,碼頭布置3條裝船作業(yè)線;在四期露天堆場北側新建3排6列共18座3萬噸筒倉,新增堆場容量54萬噸;建設2線卸車系統(tǒng)(另預留1線四翻翻車機,預留翻車機的主體結構同步實施);配套建設生產及輔助等相關設施。其中,翻車機及裝船機不包含在本項目采購范圍。具體要求見: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
2.1.2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12個日歷天內完成。
2.1.3 服務地點:河北滄州黃驊港。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含配套裝卸設備設施)施工的合同業(yè)績2份,單個合同金額大于等于1億元,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港口與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含配套裝卸設備設施)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投標人須至少自有一艘打樁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6 16:0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黃驊港煤炭港區(qū)五期工程總承包項目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新建4個7萬噸級煤炭裝船泊位,突堤長度1349m,碼頭布置3條裝船作業(yè)線;在四期露天堆場北側新建3排6列共18座3萬噸筒倉,新增堆場容量54萬噸;建設2線卸車系統(tǒng)(另預留1線四翻翻車機,預留翻車機的主體結構同步實施);配套建設生產及輔助等相關設施。其中,翻車機及裝船機不包含在本項目采購范圍。具體要求見: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
2.1.2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12個日歷天內完成。
2.1.3 服務地點:河北滄州黃驊港。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含配套裝卸設備設施)施工的合同業(yè)績2份,單個合同金額大于等于1億元,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港口與航道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含配套裝卸設備設施)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投標人須至少自有一艘打樁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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