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2.2招標范圍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或服務期 |
信息服務費 (元) |
2025-2028年北露天煤礦自卸車及輪式工程設備輪胎外包服務項目 |
10臺NTE200型自卸車及礦內輪式工程設備(平路機、裝載機和輪式推土機等)輪胎日常檢查維護、充補氣、拆裝、更換、記錄臺賬和運行情況等與輪胎有關的全部服務以及臨時救援服務;自卸車輪胎的供應與存儲由乙方提供,輪式工程設備的輪胎由甲方提供。 |
2025年2月1日起三年(自承包方正式入場之日算起),如在服務期內結算的輪胎外包業(yè)務服務費累計達到預計輪胎外包業(yè)務服務費金額時, 本合同自動終止。 |
1000 |
注: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2025-2028年北露天煤礦自卸車及輪式工程設備輪胎外包服務項目 |
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該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信譽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③未被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3)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提供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http://cx.cnca.cn/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可查); (4)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5)近18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并提供證明材料; (6)近36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的情形;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8)對于集團公司紀檢監(jiān)察機構查辦的涉及到的行賄企業(yè)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yè),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工程子午線輪胎的制造商或經(jīng)授權的進口工程子午線輪胎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真實有效的代理授權證明; (2)投標人近5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約完成時間為準)應具有2個及以上礦用自卸車輪胎(輪胎規(guī)格為27.00R49及以上)服務(含輪胎日常維護保養(yǎng))業(yè)績,其中每項業(yè)績合同總額不少于1500萬元,需提供合同復印件、結算證明(發(fā)票復印件); (3)項目經(jīng)理:具有三年及以上礦用自卸車輪胎維護經(jīng)驗,應是投標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提供其在投標單位近6個月內的社會保險證明;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4、招標文件的發(fā)售及購買
4.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1日全天(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