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浙江華電衢州烏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輸水發(fā)電系統(tǒng)工程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浙江華電烏溪江混合抽水蓄能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qū)。
2.2 項目規(guī)模:裝機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輸水發(fā)電系統(tǒng)工程(CHDTDZ005/19-SG-00701):本標段主要工作內容包含引水系統(tǒng)、半地下廠房系統(tǒng)、尾水系統(tǒng)、啟閉機房工程,烏溪江河道疏浚、小湖南大橋加固、 施工支洞工程、施工導流工程、環(huán)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專項工程、外供混凝土工程及其它工程等。輸水系統(tǒng)全長約2273.9m,開挖直徑11.2m,斷面面積約98.47m2;巖塞體直徑10.0~14.0m;調壓井豎井開挖直徑27m,斷面面積約573m2,開挖深度134.30m;半地下廠房開挖斷面為橢圓形,長半軸25.75m,短半軸18.75m,斷面面積約1517m2,開挖深度71.5m。。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輸水發(fā)電系統(tǒng)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
9.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承擔過以下施工項目的業(yè)績(兩項須同時具有但不限于同一項目):
(1)斷面面積95㎡及以上的水工隧洞施工業(yè)績;
(2)高度100m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豎井(含調壓井)施工業(yè)績。
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及滿足業(yè)績參數(shù)要求的相關內容。
備注:若合同文件不能體現(xiàn)參數(shù),可以提供以下資料佐證:竣工驗收證書、竣工驗收報告,竣工圖紙、施工圖紙或批復的可研報告等資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10-24 11:23到2024-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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