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項目地點: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qū);
2.2 規(guī) 模:邯峰電廠裝機容量為2×660MW,年耗煤量約260萬噸,主要是山西東南部貧煤與峰峰當地的無煙煤。
2.3 標段劃分:河北分公司河北邯峰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7年度煤場整形及清底煤轉運工程;
2.4 施工地點: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qū);
2.5計劃工期:三年,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標范圍:負責煤場存煤整形及火車清底煤轉運,投標人需提供2臺5T電動裝載機(新能源)、1輛重載電動自卸車(8*4新能源)和1臺國四及以上推煤機(B24),負責煤場存煤整形及火車清底煤轉運所用電動車輛的充電樁安裝。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0月14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