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榆林能源神木1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陜西省神木市西北側,直流側裝機容量123.6573MWp,交流側容量100MW。光伏區(qū)分為兩個地塊建設,分別建設50MW,其中光伏用地1位于神木市西北12.8公里處,中心坐標為經度110.3544,緯度38.9106;本項目光伏用地2位于神木市以西17.5公里處,地塊中心坐標為經度110.2712,緯度38.8356。本工程選用585WpN型單晶硅雙面雙玻電池組件、300kW組串式逆變器、3300kVA和1200kVA箱變、固定支架安裝。本項目光伏區(qū)新建,升壓站利用原有普天升壓站改擴建,送出在普天公司原有110KV送出線路的基礎上,新建部分線路后改接凱哥330Kv變電站。
(1)光伏陣列區(qū):由30個3.3MW子方陣和1個1.2MW子方陣組成。全部為固定支架。固定支架子陣每個子方陣由261/274/275(3.3MW)或96(1.2MW)串電池組串串并聯而成,每個子陣設11(3.3MW)或1(1.2MW)臺300kW組串式逆變器,每23/24/25 串組串接入1臺組串式逆變器。每個電池組串由26塊585Wp單晶高效雙面太陽電池組件串聯組成。每個子陣設1臺3.3MW或1.2MW箱式變壓器,光伏組件最低端距離地面2.5米。
(2)35kV集電線路:35kV集電線路在光伏區(qū)內及南側光伏地塊至普天升壓站采用直埋敷設,兩個光伏場區(qū)之間按架空線路的方式。
(3)110kv升壓站:在原普天110kV升壓站預留的50MW擴建場地擴建一個110kV主變間隔、1套±30MvarSVG成套設備、1套接地變設備和室內35kV開關柜設備、改建原事故油池、在場區(qū)西北角處新建一座二次艙和一座一體化消防泵站。
(4)110KV送出線路:利用部分普天公司現有110KV線路,新建110KV雙回線路約3公里后改接至凱哥330kV變電站,包括對策間隔改造。
2.1.2招標范圍包括: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工程,不分標段(包)。
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場區(qū)、進出場道路、場內道路、臨時道路、環(huán)保、水保、35kV集電線路、升壓站擴建、消防、改接凱哥330kV站110kV線路、植被恢復作業(yè)設計等工程);除甲供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外的所有設備和材料(含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的采購和供應;光伏場區(qū)、道路、35kV集電線路、升壓站、改接凱哥330kV站110kV線路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施工(含臨時工程、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消防、環(huán)保、水保、外來電源等);負責項目全系統(tǒng)調試及試驗、試運行、驗收、檔案資料移交等一攬子工程,負責部分前期手續(xù)督辦、辦理以及開工手續(xù)、并網手續(xù)辦理。負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設計范圍:本標段全部工程的地質勘探(含初勘、詳勘)、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遠程系統(tǒng)接入設計配合、竣工圖出具及招標人要求提供的與本工程有關的一切技術咨詢及文件等。參加專項驗收、質量監(jiān)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及達標等驗收并承擔相應費用。承擔施工圖審查費用及專家費。設計代表常駐現場,配合所有設計文件和圖紙的審核通過和各項審查、驗收、備案、文件歸檔,負責各類設計交底、設計審查工作,滿足現場施工及設備調試等相關需要。
(2)設備供貨范圍:主要包括除甲供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外的所有本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含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的供貨。全部設備及材料(包括招標人提供設備、材料)的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投標人采購的設備材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110kV配電裝置、35kV配電裝置、低壓配電裝置、接地變、二次預制艙,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交(直)流系統(tǒng)、通信系統(tǒng)、遠程自動控制及電量計量系統(tǒng)、二次安防系統(tǒng);35KV架空線路所有鐵塔、線纜、光纜及其安裝所需材料附件等;消防設備設施、火災報警系統(tǒng)、防雷接地、安全及職業(yè)衛(wèi)生設備設施;升壓站及光伏場區(qū)的通訊、智能化設備、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設備;電纜、光纜、導線、防雷接地材料、電纜終端、電纜中間接頭、電纜橋架支架、套管、防火封堵材料、標識牌等相應裝置性材料、輔材、耗材;升壓站(含預制艙、消防泵站)相關設備設施及建筑、照明、裝修、裝飾等材料;110kV改接線路所有鐵塔、線纜、光纜及其它安裝所需材料附件、對側間隔設備等。(鑒于項目處于可研設計階段、部分設備未確定等原因,本招標文件中全部圖紙及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僅用于招標,招標范圍內的設備必須滿足后期設計院技術規(guī)范書及國家能源集團、國能榆林能源公司、電網公司相關技術要求。設備采購前招標人、監(jiān)理單位將對施工圖紙及技術規(guī)范書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投標人方可進行招標采購及施工。投標人必須綜合、全面考慮報價。)
(3)安裝工程:包含且不限于,光伏組件安裝、逆變器、箱變及通訊與監(jiān)控設備、集電線路安裝、升壓站設備安裝、110kV改接線路及對側間隔設備安裝、消防設備安裝、安全環(huán)保設備安裝、接地網、場區(qū)及站區(qū)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裝等,所有設備標識牌制作安裝以及全部電氣設備安裝相關工作(標識原則、方法和內容由招標人提供,應滿足國家能源集團管理要求)。工程施工范圍內所涉及的跨越(穿越)公路、鐵路、河道,拆遷、改道、管涵防護等工程。
1)光伏組件安裝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光伏組件、壓塊、組件接頭連接、組串電纜敷設、組件接地線連接等。
2)逆變器安裝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逆變器及其支架安裝、逆變器電氣接線、接地、電纜敷設等。
3)箱變安裝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箱變就位與安裝、通訊箱及其附件安裝、低壓和中壓電纜連接與敷設、光纜熔接與敷設、設備接地等。
4)集電線路設備安裝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箱變-升壓站的電纜敷設、光纜敷設、架空線路施工、電纜分接箱的安裝、光纜配套設備安裝與熔接、設備接地等。
5)升壓站設備安裝工程:站內電氣一次設備、二次設備安裝、調試等,包含但不限于主變、110kV配電裝置、35kV配電裝置、SVG、低壓配電裝置、接地變、預制艙、防雷接地、控制、保護、通訊、調度、計量等設備。
6)消防設備安裝工程:升壓站和光伏場區(qū)以及本項目所涉及其他配套工程的消防系統(tǒng)設計報審及備案、相關設施安裝,火災報警系統(tǒng)安裝施工(含因對升壓站改擴建引起的原普天升壓站為滿足最新消防規(guī)范而產生的消防變更工程);
7)接地網工程:光伏陣列、箱變、電纜分接箱、集電線路、110kV線路及站內建筑、設備、盤柜的接地連接,防腐,接地網連通,接地網連通性和工頻電阻測試,委托有資質的檢驗單位對場內所有的接地網檢測并由其出具測試報告(且投標人需承擔由招標人委托的接地網復檢單位對整個項目接地工程進行復檢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等。
8)升壓站以及光伏場區(qū)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裝、接入、調試等,確保項目投產即接入榆林能源生產調度指揮中心。
9)110Kv改接線路及對側間隔設備安裝等。
(4)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設備基礎、變配電土建、升壓站土建、施工輔助工程等。其中:
1)道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進出場、臨時、場內、中轉場(含中轉場租賃、平場等)、各個光伏陣列、升壓站、本項目涉及的工程永久和臨時用地之間的道路新建、改擴建及恢復,大件運輸的道路清障等。
2)設備基礎工程包括:光伏支架管樁基礎、箱變基礎、升壓站設備基礎等;架空線路桿塔基礎(掏挖、鋼筋混凝土、回填等)。
3)升壓站土建工程包括:主變壓器、AIS、接地變、SVG、配電盤柜、保護、通訊、調度等升壓站全部設備基礎(部分需要對普天升壓站內原基礎改建),預制艙設備基礎、避雷針基礎(或避雷器),升壓站內電纜溝;集電線路電纜溝開挖、回填、電纜鋪沙、蓋板,過道路電纜套管預埋、回填,電纜井開挖、砌筑、回填、蓋板等。
4)升壓站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圍墻、建筑防水、建筑裝飾、建筑電氣(通信、照明、建筑防雷等)、硬化、綠化;站區(qū)給排水、污水處理、通風、門欄等安裝等。
5)施工輔助工程包括:施工電源、施工水源、場區(qū)抽水、辦公及生活設施、設備設施臨時堆場、材料物資臨時堆場、砂石料及混凝土系統(tǒng)、安裝平臺場地平整、工程大型專用設備安拆及進退場。
6)防護林帶工程包括:本項目光伏場區(qū)共劃分為2個大區(qū)域,投標人按照植被恢復方案(植被恢復作業(yè)設計),同時需要協(xié)調造林用地及費用,建設環(huán)邊界60米寬的防護林帶,完成人工造林任務及灌溉,最終應通過林業(yè)主管部分的達標驗收,種植后養(yǎng)護2年,保證植物存活。
(5)手續(xù)辦理范圍及其他工程:完全負責項目范圍內所需林業(yè)、穩(wěn)評、電網接入、候鳥遷徙通道評估、電能質量評估等未完前期手續(xù)催辦并牽頭協(xié)調主管部門,承諾如本項目還涉及其它未辦理手續(xù),一并負責辦理。接受招標人委托,完全負責施工許可證以及施工備案手續(xù)辦理、負責并網所有手續(xù)辦理;完全負責施工范圍內集電線路、110KV改接線路所需征地手續(xù)辦理,鉆跨越線路、鐵路、公路、河道手續(xù)辦理;并網及驗收手續(xù)、質量監(jiān)督相關手續(xù)、技術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保護定值、二次安防等保測評,水保、環(huán)保、安全、文物、消防等的驗收,與水保、環(huán)保、國土、林業(yè)、國有林場、國網、政府、村民等進行相關協(xié)調、相關驗收備案、協(xié)議簽署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負責本項目施工范圍內35kv集電線路、110KV改接線路施工所需的用地補償(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拆遷、桿塔、林木、植被移植費、青苗、墳地、退耕還林、施工過程中管線損壞等)及手續(xù)辦理,以及屬于地方政府規(guī)定應交納的各項費用,與用地相關的費用均在本次投標報價中。
2)完全負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協(xié)調工作及相關費用,處理手續(xù)辦理過程中及施工過程中與國土、林業(yè)、國有林場、政府、煤礦、村委會、村民等的關系,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協(xié)調、施工協(xié)調、民事協(xié)調(包含村委會、村民)、地方協(xié)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xié)調、國土和林業(yè)衛(wèi)片執(zhí)法檢查協(xié)調等。
3)施工范圍內所涉及的電力及通信線路路徑所有手續(xù)辦理,電力和通信線路、鐵路、公路及河道跨越手續(xù)辦理,因征地協(xié)調等原因引發(fā)設計、施工變更,投標人需及時補辦上述手續(xù),因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xù)導致的刑事、行政處罰及罰款全部由投標人承擔;
4)根據招標人要求編制施工范圍內的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基建安全事故風險評估報告、綜合應急預案、各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委托專家進行應急預案評審取得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組審查意見及修訂審查意見,負責本項目與應急管理局、能監(jiān)局、質監(jiān)站、電網公司等對接及相關資料的備案;
5)根據國網要求,委托第三方完成本項目暫態(tài)建模,含光伏電站涉網性能提升測試、光伏電站SVG建模與仿真、光伏電站逆變器建模與仿真、光伏電站等值建模及寬頻振蕩評估等工作。
6)并網相關手續(xù)證照辦理,根據各級電網公司的要求進行檢驗檢測、配合電網審圖、驗收;取得電網公司的并網通知書等項目所需的所有手續(xù);辦理國網購售電合同以及并網調度協(xié)議簽訂及協(xié)調;辦理其他因政府系統(tǒng)、電網系統(tǒng)政策要求所辦理的咨詢服務項目及所要繳納的一切費用。
7)負責保護、改善施工環(huán)境,繳納各類抵押金和保險,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關糾紛并承擔相應責任及罰款;負責協(xié)調施工過程中的地方民事關系,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8)負責按照林業(yè)部門審批的植被恢復方案實施植被恢復工程及驗收工作;
9)負責進行本項目水土保持(光伏場區(qū)和升壓站、集電線路)監(jiān)理、監(jiān)測、實施,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應的水土保持初步設計等后續(xù)設計以及相應階段報告編制和評審、水土保持驗收等;
10)負責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理(含2年的危廢協(xié)議)、監(jiān)測、相應階段報告編制和評審、驗收、并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完成備案等手續(xù)辦理;
11)負責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并網驗收的保護定值計算、保護定值單審批,并完成備案等工作;
12)委托第三方編制電力二次安防的評估報告,完成光功率預測系統(tǒng)、升壓站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在公安機關備案并取得測評等級為優(yōu)的等保測評報告,提交安全性檢測報告和恢復性測試報告。
13)負責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安全設施實施、竣工驗收,編制相應階段報告、組織評審,并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完成備案等手續(xù)辦理;
14)負責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安全設施實施、竣工驗收,編制相應階段報告、組織評審,并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完成備案等手續(xù)辦理;
15)負責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實施、竣工驗收,編制相應階段報告、組織評審,并按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完成備案等手續(xù)辦理;
16)并根據最新消防驗收規(guī)定,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消防檢測、編制消防驗收報告,進行消防驗收及備案等相關工作;
17)負責升壓站至國網生產專用通信通道的開通租賃(1年期)、調試、維護費用(1年期);
18)負責委托第三方進行本項目入網試驗及相關報告編制(并網點電能質量測試、無功調節(jié)能力測試、功率特性測試、有功調節(jié)能力與功率變化率測試、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檢測費用等內容);
19)根據《光伏發(fā)電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大綱》要求,完成本項目全部的(光伏場區(qū)、升壓站、集電線路、送出線路)質量監(jiān)督檢查委托;
20)協(xié)調處理群體事件、阻工等問題,嚴禁出現因阻工、擾工等產生的負面輿情;
21)承擔上述各項手續(xù)辦理費、協(xié)調費、賠償、補償等全部費用,若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尚需相關手續(xù)導致的刑事、行政處罰及罰款全部由投標人承擔。
(6)調試、試驗及試運行: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設備的單體調試、試驗、系統(tǒng)調試、并網試驗、整體啟動、360小時考核、聯合試運行,提交合格的試驗和調試報告等。
(7)驗收:負責辦理并網驗收、節(jié)能驗收、竣工驗收、國能榆林能源公司達標投產檢查及驗收、檔案驗收(含檔案、資料移交)等;配合開展竣工決算和工程結算審計等工作。
(8)培訓工作范圍:承包方應按照發(fā)包人要求,對發(fā)包人的人員進行工程操作和維修方面的培訓。合同約定接收之前進行培訓的,應在竣工驗收前完成培訓,所需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9)投標人對本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造價和環(huán)水保等全面負責。
(10)辦理各種保險,包含但不限于投標人人員雇主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設備及材料運輸保險、施工設備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及當地監(jiān)管部門要求購買的其他保險、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購買的政策性保險等;
(11)投標人需按照環(huán)保、水保批復方案的要求,施工過程中,負責施工范圍內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生活水源保護,采取必要的水保、環(huán)保措施,項目施工嚴格在手續(xù)辦理范圍內施工,施工范圍超出手續(xù)辦理范圍外的,投標人需要提前進行手續(xù)補辦,并積極采取相應的植被恢復、水保及環(huán)保措施,施工完成后超出手續(xù)辦理范圍外的植被恢復由施工單位自行進行植被恢復并承擔相應費用及政府相關部門罰款、行政刑事處罰。
上述工作范圍內的所有費用均包含在總報價內,招標人不再另行支付。
2.1.3 其他:
(1)本項目明確不能進行場平,施工過程需嚴格遵守榆林市光伏項目“控面、不動地表、生態(tài)恢復、監(jiān)管”等建設要求并及時關注政策變化,滿足最新的建設要求,建設過程中若未遵守產生的違法后果投標人自行承擔。
(2)投標人負責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的施工、試運行、驗收、消缺、移交、質保期內的保修工作。涉及工程前期的各項政府審批、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含會議費、專家咨詢費等)、政策處理、本工程勘察設計、除組件、逆變器外所有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驗收、第三方質量監(jiān)督檢查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的工作范圍。招標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據、規(guī)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2.1.4項目工期:指從實際開始現場施工日期至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止的期間,本合同工期不得超過180日歷天。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工的10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場區(qū)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工程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工程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光伏電站場區(qū)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冊正式人員,提供近半年(2024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xù)六個月及以上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須具有社保機構公章)。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電氣工程)。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擔任100MW及以上光伏工程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光伏電站場區(qū)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9-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