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銅烏線線路改造
(1)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青海省海西州烏蘭縣希里溝鎮(zhèn)青海省海西州烏蘭縣希里溝鎮(zhèn)
建設規(guī)模:(1)110kV 銅烏線#43-#44 檔 新建單回路架空線路 0.209km,在原線路 路徑下方距原#43 鐵塔大號側 138 米處新建 1 基新#43 單回路耐張鐵塔(呼高 9.5 米)。 導線型號 與原線路保持一致,導線選用 LGJ-240/30 鋁包鋼芯鋁絞線。 110kV 銅烏線 #43-#44 檔改造后,110kV 銅烏線導線距離 330kV 龍 烏線邊導線分別為 6.1 米、7.3 米。 滿足《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guī)程 DL/T 741-2010》表中 A.9 中“330kV 線路與 110kV 及以 上電力線路安全距離為 5 米 ”的要求。 (2)110kV 銅烏線#53-#54 檔 新建單回路架空 線路長 0.179km,在原線路路徑下方距原#53 鐵 塔大號側 13 米處新建 1 基新#53 單回 路耐張鐵塔(呼高 9.5 米),導線 型號與原線路保持一致,導線選用 LGJ-240/30 鋁包 鋼芯鋁絞線。 110kV 銅烏線#53-#54 檔改造后,110kV 銅烏線導線距離 330kV 拓烏線邊 導線分別為 6.1 米、6.3 米。滿足《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guī)程DL/T 741-2010》表中 A.9 中“330kV 線路與 110kV 及以上電力線路安全距離為 5 米 ”的要求。 項目整體進度:
合同簽訂后 40 日內完成開工手續(xù)辦理,計劃停電時間 2024 年 10 月 30 日(暫定,根 據(jù)電網(wǎng)停電調整),停電期間完成全部改造工作,具備送電投運條件。涉及改造的其它
不停電工作投標人自行安排實施,總工期不超過 60 天。
項目整體進度:/
(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依據(jù) 110kV 銅烏線線路改造設計組織施工,包括:開工手續(xù)辦理、線 路改造設備材料采購、草原勘測定界、用地(包括永久、臨時用地的征用及相關手續(xù)、 土地證辦理)手續(xù)辦理、線路改造施工安裝、草原植被恢復、調試試驗(含特殊試 驗)、試運行、最終通過電網(wǎng)公司驗收、性能保證等過程的線路改造施工工程。開工手 續(xù)辦理包括草原勘測定界、用地(包括永久、臨時用地的征用和補償協(xié)議及發(fā)改、國 土等相關部門機構手續(xù)、土地證明)手續(xù)辦理;采購包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全部生產 設施、附屬設施設備和材料訂貨、供應、運輸和儲存的采購;調試包括投標人工作范 圍內的全部設備和系統(tǒng)的試運;驗收包括階段驗收和最終驗收;性能保證指在投標人 工作范圍內的系統(tǒng)和設備性能滿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確的性能指標。
投標人負責道路、供水、供電、征地、植被恢復及及政策性補償、環(huán)保水保驗收 等事宜。
投標人負責 110kV 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包括通訊光纜熔接,直至線路正常投運, 竣工文件編制、設備采購、所建線路的線路參數(shù)測試、協(xié)調電力部門的質量監(jiān)督驗收、 協(xié)調電力主管部門驗收及竣工投產、完成,保修期各階段的相關內容和服務。
線路投入運行后按電網(wǎng)公司要求統(tǒng)一標識標牌的制作。
工期/交貨期/服務期限:計劃工期:60 日歷天 合同簽訂后 40 日內完成開工手續(xù) 辦理,計劃停電時間 2024 年 10 月 30 日(暫定,根據(jù)電網(wǎng)停電調整),停電期間完成 全部改造工作,具備送電投運條件。涉及改造的其它不停電工作投標人自行安排實施, 總工期不超過 60 天。
招標信息服務費金額(元):1000.0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shù)和數(shù)量,具體參數(shù)、數(shù)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標段名稱:110kV 銅烏線線路改造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 ”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網(wǎng)站查詢?yōu)闇?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 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 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 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7、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 圍和處罰期內。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 資質,或具有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應具有近 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 成至少 1 個同類型同等級或同規(guī)模及以上的工程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 首頁、承包范圍、簽字頁)、竣工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有 效證明資料));
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相應等級的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機電工程 2 級 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5、投標人擬派專職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相應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或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 證及以上);
6、具有三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類電力設施許可證;
7、本標段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8、本工程草原勘測定界、土地手續(xù)辦理、專項驗收、植被恢復等相關事宜允許分 包(分包單位須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資質)。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