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 常州2×100萬千瓦機組擴建項目暖通小風機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本項目為江蘇公司國能常州2×100萬千瓦機組擴建項目,本期建設兩臺1000MW等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fā)電機組,同步建設高效除塵、煙氣脫硫、脫硝設施。
2.1.2本項目招標范圍為 常州2×100萬千瓦機組擴建項目配套的全廠各類暖通風機及其附件,暖通風機包括:屋頂風機、軸流風機、誘導風機、崗位風機、正壓送風機組、排煙風機等及配套設備。具體內(nèi)容及要求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1.3 交貨期:2024年10月15日前交貨(暫定),交貨地點為 常州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擴建工程現(xiàn)場。具體交貨批次與時間以技術協(xié)議為準,滿足工程實際需要。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0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nèi)6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風機類設備(包括:誘導風機或正壓送風機組或崗位風機或排煙風機或屋頂風機或軸流風機其中之一)供貨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標人應具有本次招標范圍中防爆屋頂風機及防爆軸流風機的國家強制性防爆3C認證證書(ExdⅡAT3或BT4及以上等級均可),且投標產(chǎn)品在認證允許的生產(chǎn)范圍內(nèi),并提供國家級檢測機構(gòu)出具本系列標準產(chǎn)品的性能檢驗報告。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