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shù)量 |
交貨時間 |
1 |
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高壓組合配電裝置 |
10臺 |
合同簽訂后60日內 |
具體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0日內
2.4 交貨地點:平朔物資供應公司井工倉庫
2.5 報價方式:固定總價(含稅)
2.6 付款方式:采用9-1付款方式
1.在設備運達買方安裝現(xiàn)場并經雙方初步驗收合格,經試運行一個月后,考核驗收合格后,支付設備合同價的90%。
2.7 2.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10%,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從該設備考核驗收合格簽字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設備運行穩(wěn)定可靠,經雙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總金額的10%。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須為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高壓組合配電裝置的生產廠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經銷商。
3.3 投標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同類型產品銷售業(yè)績(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xié)議等證明材料)。
3.4 投標人須提供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高壓組合配電裝置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yōu)闇?,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8月12日 15時00分到2024年08月28日 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