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西公司 九江公司2號鍋爐聲波吹灰及旋流耦合收灰裝置改造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工程為 九江公司2號鍋爐聲波吹灰及旋流耦合收灰裝置改造EPC工程項目,項目范圍主要包括聲波吹灰及旋流耦合收灰系統(tǒng)項目設備(包括機務、電氣、熱控等)和材料的供貨。包括項目的施工(含電氣、控制及改造后場地的清理)。包括鍋改造后的單體調(diào)試、整體調(diào)試配合、啟動、試驗、消缺、培訓以及最終交付投產(chǎn)、售后服務等工作。包括負責特種設備的備案、報驗工作。本項目鍋爐聲波吹灰及旋流耦合收灰系統(tǒng)原則上采用技術成熟、業(yè)績優(yōu)良的的聲波設備、高效耦合器及配套閥門、管道及儀表等。
其他:投標方應承諾供貨周期在3個月內(nèi)。本項目施工時間暫定為2024年10月07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其中停機施工工期65天。機組考核試驗在改造完成2號機組啟動運行后,并在2個月內(nèi)進行。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zhì)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電燃煤機組聲波吹灰器供貨的合同業(yè)績2份(改造合同如包含供貨內(nèi)容視為滿足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