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州碼頭2024-2027年物業(yè)及安保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采購范圍包括:國能(福州)碼頭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現(xiàn)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下宮鎮(zhèn),管理經營30萬噸級通用散貨泊位,負責接卸內外貿船只。港區(qū)范圍內有9號崗、碼頭1號崗、倉庫及其他重要設施。需對其進行日常巡邏、值守等工作;接卸外貿船只時,需配合進行相關安保工作。港區(qū)外辦公地點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qū)江濱東大道名城中心寫字樓,負責對外業(yè)務商洽、行政業(yè)務接待、會務服務等。保潔方面需對港區(qū)內和港外辦公地點進行保潔工作。
2.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后36個月。
3.服務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下宮鎮(zhèn)國能(福州)碼頭發(fā)展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qū)江濱東大道名城中心寫字樓。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1)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的保安服務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2)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物業(yè)服務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