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珠海港務遠程無人清艙技術應用研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實施地點為廣東珠海高欄港區(qū) 珠海港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港務”)。項目位于廣東省珠海市高欄港區(qū)南水作業(yè)區(qū)二港池南側,現(xiàn)有岸線的1308m岸線,泊位長度1308m,其中裝船泊位718m,布置1個5萬噸級與4個3千噸級(結構按兼靠1萬噸級散貨船設計)散貨船泊位;卸船泊位590m,布置2個15萬噸級散貨船泊位。
卸船碼頭布置有4臺橋式抓斗卸船機、2臺鏈斗連續(xù)卸船機,額定能力均為1800t/h。目前港口清艙作業(yè)依靠人工進艙駕駛推耙機攢垛,散貨船深艙結構以及煤炭的物種易使艙底形成高溫悶熱、廢氣、粉塵和噪聲不易擴散的工作環(huán)境,嚴重危害工人健康。清艙時需要工人、推耙機和卸船機配合作業(yè),存在較大的人員及設備安全風險。
服務地點:珠海高欄港經濟區(qū)臨港東路1075號國能珠海港務有限公司。
2.2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本項目擬采購一臺新的推耙機并進行電控無人化改造,并在本身原有功能基礎上,增加以下功能:(1)研發(fā)一臺有工作臂的無人推耙機,能夠完成清艙作業(yè)所需求的艙壁積煤清理、粉塵清掃、地面積煤推耙等多功能;(2)配套設計并建設一個遠程操作站,實現(xiàn)操作人員在遠程操作臺完成清艙作業(yè),集成安全系統(tǒng)保護;(3)實現(xiàn)無人推耙機在船艙內的無人吊裝作業(yè);(4)完成船艙內部場景識別與無人推耙機實時定位,實現(xiàn)無人推耙機作業(yè)防碰撞、機械故障等異常報警與閉鎖。
2.3 項目總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清艙機(散貨船艙機械)研發(fā)或改造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1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