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寧東二期2024至2025年爐外石灰石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寧東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2×660MW超超臨界空冷機組,二期機組每臺爐設置1套脫硫裝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工藝,脫硫效率不低于98.9%,脫硫塔出口SO2排放濃度≤35mg/Nm3。石灰石漿液制備系統(tǒng)為一期、二期工程公用制漿系統(tǒng),制漿系統(tǒng)由二期工程統(tǒng)一設計,整體系統(tǒng)設置在二期工程脫硫場地上,一期工程用漿通過管道將漿液送至一期脫硫工程脫硫石灰石漿液箱內。石灰石漿液制備系統(tǒng)設2臺濕式球磨機、2臺斗式提升機、2個石灰石貯倉有效容積:2×1300m3 ,1個石灰石料場堆放區(qū)約800m3儲量。由于招標人現場脫硫劑(石灰石)儲備能力有限,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人要求分批供貨,現場儲存轉運、料倉二次上料(配備裝載機1輛、裝載機司機1名)等發(fā)生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預估數量:15萬噸,供貨形態(tài)為石灰石干燥無雜物混淆,化學成分:CaO≥50.4%、Mg0≤2.3%;3mm<粒徑范圍<10mm。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招標范圍為:國能寧東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至2025年爐外石灰石采購,預估數量總量為15萬噸。
2.1.3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投標人分批次向招標人供貨,每批次供貨時間及供貨數量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協(xié)議終止條件:框架協(xié)議項下的訂單累計數量達到(但不超過)框架協(xié)議約定的總數量或框架協(xié)議約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達,則終止框架協(xié)議,兩者先到為準)。
2.1.4交貨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靈武市馬家灘鎮(zhèn)韓家溝村國能寧東第二發(fā)電有限公司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石灰石銷售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5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