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廣東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江門7.8617MWp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不含組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廣東江門分布式光伏項目位于廣東省江門市開平市水口鎮(zhèn)嘉興北路 221 號(偉祥)、江門市開平市水口鎮(zhèn)唐良路 18 號、20 號、22 號(水口凱勒斯)、江門市開平市月山鎮(zhèn)工業(yè)園 1 區(qū)北 1 號(君 威)、江門市開平市月山鎮(zhèn)天虹大道 3 號(月山凱勒斯)、江門市鶴山市址山鎮(zhèn)飛翔路 1 號(沙恩),計劃建設1個光伏子集,使用P型單面550Wp組件,組件數(shù)量為14292塊,裝機容量為7.8617MWp,通過1回10kV線路并入電網。
2.1.2招標范圍:本工程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承包人負責招標范圍內的勘察、設計、設備(除組件外)/材料采購安裝、施工、培訓、試驗、調試、驗收、試運行以及各項手續(xù)辦理工作等(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施工及提供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 ;
(2)設備材料采購 ;
(3)手續(xù)辦理 ;
(4)工程施工 :滿足項目并網運行和驗收的土建、電氣安裝、調試、并網、試運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和消缺,環(huán)保、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健康等“三同時”相關工作,項目各專項驗收,人員培訓和最終交付運營,質保期內的質量保修服務,配合結算審計等全部相關工作;
(5)本工程有關的各項政府審批、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含會議費、專家咨詢費等)、政策處理、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除組件外)、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驗收、第三方質量監(jiān)督檢查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招標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shù)據、規(guī)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
2.1.3計劃工期:總工期9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fā)包人通知為準。
2.1.4質量要求: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yè)、 最新質量驗收標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7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