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青山區(qū)北部
1. 招標條件
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麻池貯灰場西南側綜合治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包頭第二熱電廠麻池貯灰場為平原灰場,位于包頭市九原區(qū)麻池鄉(xiāng)東南方向,距包頭第二熱電廠13km,灰場長1.7km寬1.2km,總占地面積為204×104㎡,本次灰場治理工程包括灰場植被、覆土、噴淋、道路修復等各個方面,同時對貯灰場安全評估中提到的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治理,對灰場進行綜合治理,通過治理抑制揚塵的產生,減少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提高灰場運行的安全性,滿足環(huán)保部門及各級管理部門的要求。
2.2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青山區(qū)北部包頭第二熱電廠灰場。
2.3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包括灰場頂面治理、灰場道路治理、永久邊坡治理、噴灌系統(tǒng)治理等。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原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通用專業(yè)承包(原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專業(yè))及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提供項目經理近一年內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繳存證明。
備注:一級注冊建造師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版證書,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火力發(fā)電廠灰場施工(治理)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5月21日9:00時起至2024年5月28日17:00時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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