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本招標項目分為兩個標包(即:A包、B包),其中:
A包:蘇只水電站黃河魚類增殖站始建于2007年,系黃河蘇只水電站的配套工程,同時,該魚類增殖站也是黃河上中游首座魚類增殖站。該魚類增殖站占地面積3300㎡,建有繁育車間350㎡,親魚培育池(4個)80㎡,流水培育池(10個)600㎡。2019年下半年,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為了補充和繁育更多的黃河魚類資源,對繁育車間進行了改造,通過改造,使該魚類增殖站的繁育車間形成了現(xiàn)有的催產系統(tǒng)、育苗系統(tǒng)、恒溫孵化系統(tǒng)和半靜水孵化系統(tǒng)。與此同時,為切實改善黃河上中游河段珍稀瀕危魚類物種和生物多樣性,還對蘇只水電站魚類增殖站設備、設施進行了整治,旨在使人工增殖放流這一方式真正實現(xiàn)可持續(xù),為此,重建了辦公用房、改建了培育孵化車間、新建了60m³蓄水池,對入場道路進行了硬化、擴建了人工濕地、安裝了一體化污水處理站設備、設施及照明系統(tǒng)和監(jiān)控系統(tǒng),對育苗系統(tǒng)、催產系統(tǒng)、孵化系統(tǒng)的設備進行了更新改造,新增開口餌料培育系統(tǒng)、人工濕地水質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增氧系統(tǒng)、蓄水池及凈化消毒等配套系統(tǒng),智能水質監(jiān)控系統(tǒng)、增添了實驗設備等,真正使水電工程設施對洄游性魚類的影響降到了最低,達到了對水生生物養(yǎng)護的目的。
B包:納子峽水電站魚類增殖站于2018年9月投運,增殖站主要承擔花斑裸鯉和極邊扁咽齒魚兩種土著魚類的的馴養(yǎng)和繁殖,增殖站養(yǎng)殖放流規(guī)模為5萬尾/年。通過放流任務,進一步減緩工程建設對水生生態(tài)的影響,保護物種多樣性。納子峽水電站魚類增殖站設有繁育車間、室外養(yǎng)殖池循環(huán)系統(tǒng)、生物凈化系統(tǒng)等配套設施,繁育車間設備由育苗系統(tǒng)、孵化系統(tǒng)、半凈水孵化系統(tǒng)等設備組成,采用循環(huán)水凈化系統(tǒng)處理養(yǎng)殖尾水,利用曝氣、沉淀、物理過濾、生物凈化等手段迅速除去養(yǎng)殖對象(親魚、魚苗、生物餌料)的代謝產物和餌料殘渣,凈化水質,在少量補充水的前提下循環(huán)利用養(yǎng)殖水,進行小水體高密度養(yǎng)殖,魚類生存環(huán)境 (流速、流態(tài)、溫度、水質)高度可控,提高了土著珍稀魚類繁育成活率。站區(qū)內設有一套生物進化池,將養(yǎng)殖廢水通過凈化處理后用于綠化灌溉。
(2)本招標項目分為兩個標包(即:A包、B包),采用“統(tǒng)招分簽”的方式,中標人須與各委托人分別簽訂合同。
(3)各潛在投標人在參與本項目投標時,不允許進行選擇性投標,必須對兩個標包同時進行投標。為此,請各潛在投標人在決定是否參與本項目投標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管理能力、履行合同能力、財務經營狀況等實際情況后,再做選擇。
(4)實施單位、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及合同編號如下
序號 |
標包劃分 |
委托電站名稱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合同編號 |
1 |
A包 |
蘇只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 |
GBX-QT-[2022]第1號(總8號) |
2 |
B包 |
納子峽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
2071-ZX-FY-[2022]第1號(總1號) |
(5)委托人相關信息
序號 |
標包劃分 |
委托電站 |
服務實施地點 |
距省會 距離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1 |
A包 |
蘇只水電站 |
青海省化隆縣甘都鎮(zhèn)蘇只水電站 |
162KM |
祁子龍 |
13107525156 |
2 |
B包 |
納子峽水電站 |
青海省門源縣納子峽水電站 |
186KM |
黃 豪 |
18095783009 |
1.2 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蘇只、納子峽水電站2022~2024年魚類增殖站增殖放流運行管理(包括:兩站魚類增殖站運行維護、育苗增殖、親魚捕撈馴養(yǎng)及育苗放流工作;放流魚類的跟蹤監(jiān)測和放流效果評估;開展魚類增殖放流人工繁育技術研究)。
1.2.2主要工作內容
(1)負責蘇只水電站黃河裸裂尻魚、花斑裸鯉、厚唇裸重唇魚等土著魚類的繁育工作,并完成2023、2024兩個年度56萬尾(28萬尾/年)的放流任務。
(2) 負責納子峽水電站極邊扁咽齒魚、花斑裸鯉等土著魚類的繁育工作,并完2023、2024兩個年度10萬尾(5萬尾/年)的放流任務。
(3)負責各站親魚采集與運輸、親魚馴養(yǎng)與培育、人工催產繁殖與孵化、苗種培育、餌料培育、魚病防治和放流等方面工作。
(4)做好各站魚類增殖站內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及安全穩(wěn)定運行,完善站內循環(huán)水設備,實現(xiàn)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高效安全養(yǎng)殖。
(5)組建各站增殖站管理運行機構,配備專業(yè)結構完善、人員數量合理的管理運行團隊,定期做好相關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在兩站各自的放流過程中做好物種鑒定報告、疫病檢疫報告、公證、漁政主管部門的批復等相關手續(xù)的辦理。
(7)按照各委托人要求,建立建全各站增殖站質量、安全等管理體系,制定增殖站應急預案,完善各類臺賬及設備技術規(guī)程,全面保障項目的順利開展。
(8)各站每年完成1項魚類增殖放流人工繁育技術研究,并編制研究成果報告。
(9)每年對各站增殖放流數量、存活情況、生長狀況、年齡組成、性腺發(fā)育狀況及遺傳多樣性等方面進行監(jiān)測,并結合監(jiān)測結果,對現(xiàn)有增值放流方案進行評估和改進。
1.2.3項目實施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項目實施地點
A包:蘇只水電站魚類增殖站
B包:納子峽水電站魚類增殖站
1.2.3.2項目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三年(即2022年 月 日~2022年12月31,2023(2024)年1月1日~2023(2024)年12月31),但受托人須在每個年度合同結束前2個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約評價和考核,評價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簽訂下一年度合同;當評價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有權單方面終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簽訂,已約定的服務期限三年亦自行終止,且委托人的該終止行為不能被視為違約、不接受任何索賠訴求)。
(2)年度合同期限為:2022年 月 日~2022年12月31,2023(2024)年1月1日~2023(2024)年12月31)。
注:2022年合同起始時間,按項目中標人確定后,簽訂合同的日期為準。
1.2.4委托人為受托人可提供的生活、辦公及其他便利條件
(1)A包:蘇只水電站魚類增殖站為受托人可提供生活、辦公所需的相關住房和場所。其中:辦公室2間,每間15㎡;宿舍:4間,每間15㎡,水電暖齊全,有獨立衛(wèi)生間;餐廳:1間,10㎡,廚房:1間,10㎡,水電暖齊全。(所有房間內辦公、生活設備、設施須自行配備)。
(2)B包:納子峽水電站魚類增殖站為受托人可提供生活、辦公所需的相關住房和場所。其中:辦公室2間,每間15㎡;宿舍:4間,每間15㎡,水電暖齊全,有公用衛(wèi)生間。(所有房間內辦公、生活設備、設施須自行配備)。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持有水生野生動物馴養(yǎng)繁殖許可證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馴養(yǎng)繁殖養(yǎng)殖企業(yè)。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2企業(yè)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yè)信用。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各站魚類增殖站人員配置數量要求
序號 |
委托人 崗位 |
蘇只水電站魚類增殖站 |
納子峽水電站魚類增殖站 |
1 |
站長 |
1 |
1 |
2 |
工作人員 |
5 |
3 |
合計 |
6 |
4 |
1.5 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承擔過至少1項水生野生動物繁殖養(yǎng)殖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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